言論自由、認知作戰、研究限制、道德困境、與雙重標準

王宏恩@UNLV
May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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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起做研究的Puma爆氣、又看到許多朋友對最近各種事件的看法與爭論,決定把標題這幾件事兜在一起講,配合我這幾年對這些題目的研究心得。用Medium,代表這是一篇比臉書發文還要長很多的文。也請讀者耐心看到最後,不要太快看到一句就先反駁。也許到最後可以解決你的一些疑惑。(只是我寫到最後好像變成在murmur…)

言論自由

一切的討論始於對於言論自由的假設。假如相信絕對的言論自由,那無論是恫嚇、欺騙、反串、逼人、大喊火災導致踩踏致死、一種聲音獨大都沒關係,全部交給言論市場。那這討論就已經結束了。

假如不認為上述的言論都是被保障的,那人們就開始設立法規來懲罰某些言論。因為要保障多元,所以懲罰仇恨言論(否則弱勢可能被嚇到不敢講話);因為假設每個人名譽與人格有價,與一個人是否能完整發展有關,所以懲罰妨礙名譽;因為避免言論造成立即的動亂,所以造謠懲罰在社會秩序維護法中。但這些法規很顯然的最終目的,就是要保障每一個人的發言權,正因為要保障每一個人,所以才會主動限制某些內容的言論。

這些規範要多嚴格,是由立法決定的,要改就立法改。而這些懲罰的執行,是由法院來決定的。一切都是落在民主制度之下。假如規範不好,就修法改變,然後大法官釋憲審查,層層機制不斷調整限制與自由之間的邊界。這是言論自由與民主制度之間的理論層面。

認知作戰

在上述討論言論自由的時候,有發現嗎?裡面的每一個人、法規的建立、法規的執行,都只限『一國之內』。國民立法、國民納稅、政府執行懲罰、人民投票監督政府。

但當我們講到資訊戰、或者認知作戰時,重點在於『作戰』二字。

作戰的定義有三:第一,來自境外。第二,協同攻擊。第三,有特定動機。

這樣的作戰跟國內的人造謠有什麼差別呢?有,因為前面講到言論自由的整個機制都完全不適用了。

國人造謠,事實與否由法官決定,三級三審還有大法官釋憲,法規太嚴就修法、無罪就無罪、有罪就罰。

但是在境外往國內造謠呢?完全不可能有任何懲罰。不可能去抓人、法院根本不可能懲罰、因此根本沒有透過民主立法改變的可能。

那假如境外有充分的動機不停對國內造謠,形成認知作戰,該怎麼辦?尤其在開放社會的民主制度中,根本不可能蓋長城隔絕內外。

我舉一個邏輯類似的例子,海外打來的電話詐騙。很難抓到這些在海外詐騙的人、而且也不可能阻止他們換一個號碼繼續打電話來。

所以政府怎麼做呢?政府只能宣導說有這些電話詐騙存在,然後說一些電話詐騙的類型(要幫非洲富商轉移產、美國特務海外缺錢、弟弟被綁架),希望民眾可以多多謹慎、多多查證。

同樣的道理,你也可以看到蔡英文政府在最近這一波認知作戰的討論一開始,也是列出一些可能的假新聞模式,然後提醒大家不要上當。

另一方面,政府也透過國安單位來跟其他國家共同調查,希望可以追到那些國境之外的人。

而當講到外國行動者的動機,這也很有趣。之前針對俄羅斯擾亂美國的研究,許多認為其動機是俄羅斯想讓美國民主更為兩極化,就沒空管俄羅斯了。而對中國的研究,我跟Puma等人的文章則發現(https://link.springer.com/article/10.1007/s42001-020-00091-8),中國雖然搞了一堆白人黑人頭像的推特網軍發英文,但同時發出來的圖片裡面都放了一堆中文,不懂中文的人根本看不懂。而且內容大多跟郭文貴有關。換言之,中國政府在推特上的攻勢,並不是真的想要改變英文讀者的想法,而更重視海外華僑。畢竟,海外華僑在這兩百年來可是推動中國政權輪替的主要推手呢。因此中國在對美國的作戰上,動機上更可能是為了回頭維穩,而非真的要改變對外形象。

研究限制

從上述討論可以看到,研究資訊戰或認知作戰的學者,其關懷根本就是放在境外。境內可以透過法律跟民主處理,但境外有太多未知了。是哪個境外單位發動的?是怎麼協力的?又是為了什麼目的?這些東西都需要研究。

但同時,我們也很快可以發現學術研究的限制。學者能做的分析,大多僅能是公開資料、或者是社群網站釋出的進一步的資料,而不可能真的飛去其他國家詳細問幹嘛要對其他國家作戰。假如要去調查金流、內部通聯資料、甚至封包資料,這些往往又是國安單位的職掌,學者研究這些恐怕有倫理問題。

結果呢,最合理研究資訊戰或認知作戰的學術途徑,就是去分析臉書跟推特公布的外國網軍資料。在2016開始,臉書跟推特都有公布一系列外國網軍協力操弄的資料庫,可以直接拿來分析,例如推特的這個網站(https://blog.twitter.com/en_us/topics/company/2019/info-ops-disclosure-data-september-2019.html)。分析這些推特公布的資料,就可以同時符合三個作戰的定義:境外、協力、有動機。

那如一開始說到的沈Puma,在今年一月的期刊文章中,也有公開說了認知作戰的可能模式。他使用的方法是追蹤內容相同的文章是從境外哪裡先出現的,然後如何依序傳進國內的網絡跟各個網站中,哪些網站又同步,藉這樣的方式來一路往回追出境外來源。結果如下表

(資料來源:https://www.pf.org.tw/article-pfch-2121-6931)

但反過來說,相同的研究方法,用在國內的網軍攻防時,如同Puma所講,就有根本道德或研究方法上不適用的問題。一群帳號就算總是同時上線取暖,也可能真的只是一群好朋友。假如目的是要打敗執政黨,這件事在民主制度中再正常不過了。就算IP相同,那也可能是同一間電腦教室而已。假如真的反對養網軍或公關帳號,那就立法禁止然後執行就好了。假如法規沒有禁止,那當然就是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這跟境外的作戰完全是不同的層次。

從發動點、目的、方法都不一樣的狀況下,去質問研究資訊戰的人怎麼不研究國內網軍,阿就研究對象不同啊…再者,真的研究國內網軍的學者也很多,例如逢甲大學的王銘宏(https://www.iecs.fcu.edu.tw/teacher/mhwang/),有國內國外都研究的如國防大學的傅文成(https://www.fhk.ndu.edu.tw/nss/s/jour/T6)。

道德困境

當我們把鏡頭拉回國內,來研究國內的假新聞時,或者提倡要怎麼打敗假新聞時,當有境外的認知作戰存在時,馬上就會面臨一系列的道德困境。

第一,政府跟民眾有資訊落差,而政府又是資訊正確與否的裁決者。所以當民眾拿資料要監督政府時,只要政府說不是,民眾往往就莫可奈何。這就是最基本的principal-agent problem代理人問題。假如發假新聞的是政府,或是不同政策本來就基於時空背景不同而不同,那假的定義也更混淆了。

第二,當有國內民眾被境外買通,跟境外同步發送內容。但另一個無關的民眾看到,他單純因為覺得有趣而且可以打敗現任者,所以也跟著轉發了內容。都是來自境外,時間上看起來協同,但是動機前者是配合境外進攻國內,後者單純只是民主制度中的民眾監督政府。無論你從外顯行為或從上述定義來看都無法區分,最後假如只看動機,那又變成是法官的事,而非學者的事。

實務上來看,通常學界在判斷假新聞時,除了靠法院很久以後的判決,不然就是靠各國國內幾家事實查核中心的共同結果,假如好幾家都查核且有共識,學界就假設這是真的或者是假的。但是這個事實查核機制有時並無法阻止前面第一點的問題,就是當政府否認時,有時就只能真的覺得沒有。

又在同時,政府同時是假新聞的裁罰者。於是資訊落差變成政治信任高低,而政治信任高低逐漸轉變為權力的集中化。這具體顯示在政府動輒用高額罰金懲罰、卻標準不明的狀況下。

雙重標準

但對於台灣來說,目前民眾的不滿恐怕不是來自於資訊落差,而是更來自於雙重標準,就是不同顏色的人傳的訊息被認定為是假訊息的機率不同。當危機發生時,人們一開始都會傾向支持現任者,支持強力的現任者靠魄力帶過危機,所以一開始民眾也只能暫時相信資訊落差。但假如沒有真的度過危機,那民眾的信任就會轉變為不信任與仇恨。

而從台灣特殊的政治脈絡來說,作戰跟假新聞跟雙重標準就會全部糊在一起。過去外省人覺得本省人當選就會被丟淡水河(雖然真正被丟的是二二八裡的本省人),而如今台派認為外省人當選就會變新疆。兩邊都是生命交關,生命自然沒有妥協的可能,雙重標準自然更是大行其道。而這隨著因為疫情而各種緊急擴權的政府來說,兩極化的進程就會更快。

而且同我們前面所說,言論自由限制的一部分原因,是因為要保護弱小的那方,不要讓她嚇到不敢講話。但在台灣的脈絡中,外省人覺得他們是全體台灣人口的少數,但台派覺得他們跟中國比起來才是少數,而且還有二二八的經驗,這樣誰才是該被保護的弱小?

言論自由+認知作戰+研究限制+道德困境+雙重標準

所以當我們把這些點全部考量進去之後,我們到底應該要用什麼態度去面對認知作戰?於是你就可以發現這件事到底有多困難。這件事在台灣更為困難,因為有在地協力者。Youtube donate查不到,對岸多開一個戶頭也查不到、Line 也沒有提供公開資料分析,只能靠問卷。

另一方面,如同詐騙案宣導一樣,只要你公開一種新招式,那所有海外詐騙集團就會換另一種新招式,舊招式就沒用了。所以這是一種無限你追我跑的狀況。

於是到最後就變成時間點很重要、長期信任的經營很重要(短期快速的說到做到)、公正的執法(或者不執法)很重要,因為這才有可能真的在作戰時提供足夠的解藥。

於是寫到最後,同時考量太多因素的情況下頭都痛了,寫的東西也變成了沒有組織架構的murmur,但我想這些多重結構的困境恐怕是每一個研究資訊戰或假新聞每一天頭痛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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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恩@UN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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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王宏恩@UNLV

政治。選舉。資料。杜克大學政治學博士。內華達大學拉斯維加斯分校政治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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